欠款人失踪,学会这招让他无处可逃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借款而无法及时偿还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很常见,但如果债务人“失踪”了,应该如何解决呢?下面就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提供担保物
如果出借方和借款人有书面协议并且双方都签字确认,并且出借方可以证明已经提供过贷款,则出借方可以要求从自己手里拿回抵押品或者做其他形式的清算,直至收回原始本金与利息。当然,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聘请公证员调查
如果您知道对方公司名称、地址等关键信息,则可以先聘请公证员调查其真实身份信息,并向对应机构申请查询企业信息。通过这些途径可能能够找到被告企业并追讨欠款。
3.向法院起诉
当上述方法都不能寻找到欠款人时,就必须将案件提交给法院处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被告住所地或者营业场所确切地址的,在首次开庭前应当通过报纸进行传票。”就是说,法院可以委托报社发出公告,并直接将起诉材料发布在该地区的重要媒体上。如果被告方无法收到传票,则代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或者对于贷款义务认罚。
4.申请仲裁
除了依赖司法机构处理外,还可以考虑使用仲裁方式来追讨欠款。中国仲裁协会和一些省市级仲裁机构如北京、广东等都提供此类服务,并且结果具有强制性。
以上几种方法均可用于寻找失踪债务人并追回欠款。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行动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与规定,以免因偏离正常手续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良好沟通;同时也要积极响应各类调查请求,以期尽快解决未归还担保物品或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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