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应新政策,专家教你正确处理宅基地征收问题
宅基地征收最新政策已于近日出台,此举将影响许多农村建设和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条款、宅基地的定义和征收范围等角度深入分析。
一、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9条明确规定:“宅基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并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详细规划中单独标注。”根据此项条款,可以看出管理方式以及在总体和详细的城乡规划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同时,《物权法》第42条也对宅基地做了具体解释: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户自有产权的住房必须建立在其拥有并登记批准为“宅基地”的土壤上。
二、什么是宅基地?
对于什么是宅基地,可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如下解读:即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改以来分给该村能够耕种1亩以上田块中,处理成户的居民分配建房土地”。故可以看出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紧密联系,并且应该是固定在某个农户名下。
三、征收范围
此次新政策明确规定了对于哪些人和情况下进行宅基地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杠杆式富余宅基地:一个家庭即便只有一口人没必要占据过多土地,导致荒芜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因此,对于超标的宅基地按照每户10%左右进行强制性退还;
2.对违法使用或者流转扰乱耕作秩序等行为造成影响的要求其立即无偿交回国家或者归还给原集体所有制单位,并处罚款;
3.合理用地目前大力推进,在保障各类用途需求平衡发展后备资源时需要动员精简存量改造以获取更好效果。针对大部分住宅占用面积过大或单纯住房搬迁整治等问题亦可采取相应措施。
四、结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着重从法律法规、定义、征收范围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宅基地征收最新政策。根据此项政策的制定,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并建立起健全的管理体系,形成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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