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修订,空置房产要交物业费知道这些就够了
《物业管理法》是我国对于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法律规定,其中包括了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具体条款。本文将从定义、计算方式以及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解析。
一、定义
根据《物业管理法》,所谓空置房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或者无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不含租赁已有人承租但尚未入住和正在出售但还没有买主产生合同权利与义务关系之前的房屋。
二、计算方式
1.如果是因为业主去世或被判失踪死亡而产生空置,应该免除相应部分物业费用;
2.普通商品房按照该楼盘同类商品房租金价值的3%~5%计收;
3.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按照规定标准50元/平米·月计收;
4.享受政策性优惠购买商品住宅并达到限制期后导致空置,则按照其购买时市场价格及税费综合成本折半原则交纳;
三、相关责任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各个单位和个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空置房屋及时记录,并通知业主相应处理措施。
2.业主对于空置房产生的物业费用有相应缴纳责任;
3.对于违反规定不缴纳或者拖欠空置房物业费用的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催收和讨要欠费;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依据法律程序正常清算后将该部分转入公共维修基金或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根据《物业管理法》,对于空置房产生的物业费用是具有一定计算方法和缴纳责任的。各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以及自我约束,从而保障社区公共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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