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作弊该怎么判

即答编辑9个月前 (08-06)普法百科51

考试作弊行为是指在监考者通过书面、口头提问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参试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时,参试者通过不正当途径参试、考核过程中在考核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的行为。

事业单位考试作弊该怎么判

网友咨询:

事业单位考试作弊该怎么判

律师解答:

事业单位招考作弊是会构成考试作弊罪,如果是组织者还可能会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如果是考试作弊罪的,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当事人是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补充: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34788.html

“事业单位考试作弊该怎么判” 的相关文章

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

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

古人常言,父债子还。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债务也会随之消失吗?究竟是“人死债清”还是“父债子还”呢?近日,#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话题登上微博热搜。2017年3月,江苏的徐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约定3个月后归还。2018年6月,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刘某将徐某的继承人徐小某等6人告上法庭,要...

共有物分割产生了损失谁来承担?

共有物分割产生了损失谁来承担?

共有物分割是指将共有物从共有状态通过分割的方式转化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时,有协议的依协议进行,协议不成时,则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网友咨询:共有物分割产生了损失谁来承担?辽宁油海律师事务所温博律师解答: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若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被确定无效、被撤销或无法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融资租赁标的物毁损,无法修复或选择替代物的,双方都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网友咨询: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

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会有什么后果

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会有什么后果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网友咨询:  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

新入股的股东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是否担责

新入股的股东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是否担责

一、新入股的股东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是否担责新入股的股东需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

婚前房产婚后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婚后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子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因为房屋价格上涨,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