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能够作为证据吗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有时有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如书面签字的欠条等),那么进行录音可能是一种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由于实践中录音可能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录音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常识:
当事人一方以合法合理的手段得到的不存在疑问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这种类型的录音证据在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符合下面几点的录音内容都是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据:
1、公开场合的第三人录音,有其他人对债务问题的沟通进行录音,具有合法性。
2、公开场合与债务人就债务事实沟通的录音。
3、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没有进行加工处理过的。
通过以下方式录音的都不被法律认可,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取证方式:
通过对债务人事实偷拍偷录,在其住处安装摄像头(未被当事人同意认可的);
对债务人手机安装窃听软件,窃取债务人通话记录的。
对录音内容后期加工处理过的录音内容法院对录音内容审查时,债务人对录音内容提出反对意见并且提出证据证明录音的问题所在,该录音则失去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来主张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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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录音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录音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则具有法律效力。
一、录音(录像)证据是否可以成为证据
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在《民法典》第1137条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所以,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问题在于,很多录音证据是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偷录取得的。
二、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
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该条款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那么,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呢?在司法实践中,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三、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强吗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不少案件,因为录音证据起了关键作用,让持有该证据的当事人胜诉。这样的案例不时就有报道,有些人就以为手持录音证据就万事无忧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刚才提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0条,对录音证据所加的限制,除了“合法手段取得”外,还有其他限制。比如“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
《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所以,录音证据的收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
四、收集录音(录像)证据要注意什么
录音取证并不简单,是有技术含量的,根据司法实践,杨文战律师总结了十大要点: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这一点是基础,前面分析过了,判断合法性在参考很多因素,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3、录音取证要尽早。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通过录音方式取证,还是有机会的。起诉后,再收集证据,一般很难成功。
4、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对于关键内容,可能的话,要多次确认。
5、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表达要自然,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导致丧失取证机会;不要以威胁的口吻交谈,以威胁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认定为违法;尽量平和沟通,在激动争吵过程中的表达,可能会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涉及关键点的语言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可能的话,关键内容应由对方明确表达,而不是只答复“嗯”“啊”。
6、录音取证要固定的事实,不是各方对事实的看法。是非对错自有法官来判断,当事人举证的目的是固定曾经发生的客观事实,不要在各方不同观点或对法律的看法上纠缠。
7、注意控制谈话的时间和节奏。法庭上的时间宝贵,录音取证的时间不宜过长。如果做不到短时间取证,要控制录音取证的关键内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几个时间点上,不要太散乱。
8、注意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对视听资料的真实性产生争议时,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这时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视听资料载体,所以原始的载体要保留好,不要复制后丢失或覆盖毁掉。
9、要提供完整录音证据,而不能擅自剪辑、截取;要保留视听资料的完整性,剪辑、截取后的录音证据,通常是无效的。
10、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要有文字版。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的方式通常是刻盘,而且要给对方一份,对方要仔细核实的,而且应该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谁知道
一、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谁知道
录音证据若符合法定相关条件,那么法院应当确认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法定条件如下: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录音时故意引导对方做某些回答,然后经过剪辑手段,获得一份有利的证据,这种证据也会认定为无效。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4、录音音质需要清晰,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件要证明的事实。
5、录音资料不要删除,保留原始录音材料。
二、录音作为证据是否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和质证
合法、真实、有关联的录音证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候,需要对证据确认是否具有证明力,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当事人仅仅只有一份合法、真实、有关联的录音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这份录音证据属于孤证。当对方当事人不认可这一份证据时候,那么法院难以确认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三、债务债务纠纷案件中可以采用录音证据吗
1、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一方。也就是说债务人说话才能够对本人有约束力。如果他们不承认录音中是本人,建议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电话录音内容完整反映双方债权债务的内容,最好有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的,然后借钱的事由。
综上所述,针对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谁知道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如果当事人取得的录音证据符合法定相关条件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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