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

即答编辑8个月前 (08-11)普法百科41

一、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

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东违约收回房子违约金如何计算

房东违约收回房子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没有违约金造成租客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违约金怎么算

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的,违约金的计算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的;无约定的,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的额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35780.html

“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怎么给” 的相关文章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是否可以卖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是否可以卖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是否可以卖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可以卖,但是房屋卖掉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至租赁期限结束。也就是说购房者购买了房屋后仍然需要履行租赁合同,租客仍然可以继续租住房屋,直至租赁期结束。《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2)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人在外地能起诉老家的官司吗

人在外地能起诉老家的官司吗

一、人在外地能起诉老家的官司吗1、人在外地不一定可以起诉他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通常情形下欠债...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否终结破产程序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否终结破产程序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那么,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否终结破产程序?网友咨询: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否终结破产程序律师解答: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以终结破产程序。我国法律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有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有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有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只有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符合以下情形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会如何处罚?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会如何处罚?

外国人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那么,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会如何处罚?一、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会如何处罚?根据相关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