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即答编辑8个月前 (08-16)普法百科33

对劳动能力鉴定有争议,,即当事人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服,而此时自然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来进行救济,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网友咨询: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广东宏普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解答: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领域的专家确定的鉴定意见作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如果职工不认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广东宏普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解析: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受到影响的,都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对象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也就是说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前提是认定工伤,只有被认定为是工伤之后,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同时,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37143.html

标签: 工伤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的相关文章

欠债不还可以找担保人要钱吗?

欠债不还可以找担保人要钱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总有些人就是借钱不还,最后可害惨了担保人。网友咨询:欠债不还可以找担保人要钱吗?河南豫太律师事务所王继律师解答:债务人不还款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民事案件的,一般是要组成合议庭的,而合议庭是由相应的人员组织的,并且人数要单数,那么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什么人组成?网友咨询: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

入职一月查出怀孕会被开除吗?

入职一月查出怀孕会被开除吗?

一、入职一月查出怀孕会被开除吗?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发现怀孕,单位不得辞退该员工。在劳动相关法规中,怀孕不属于劳动者必须说明的跟合同有关联的情况信息。另外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怀孕职工也有享受特殊保护的权利,若单位作出辞退行为或者有其他违规操作的,可将...

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

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

一、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

2023年 男方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2023年 男方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

借款人失信担保人是否会被列入黑名单

借款人失信担保人是否会被列入黑名单

一、借款人失信担保人是否会被列入黑名单借款人失信担保人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即使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也不会被列入黑名单。除非担保人存在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逸执行等违法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