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生活里的法律知识
01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
某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电梯内广告位租给广告公司使用,并认为这部分广告收益应当归他们支配使用。但业主方认为出租电梯广告位所获的收入不应由物业公司拥有,应归业主共有。那么,小区内的广告收益究竟该归谁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02
出租房屋坏了,该谁修?
在租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房屋漏水、墙皮脱落、墙壁发霉等。那么遇到这些情况,房屋的维修义务该谁承担呢?
法条链接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03
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怎样担责?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是一种受公众道德谴责的不文明行为,更是被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那么,高空抛物致人受伤,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法条链接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供稿:宝安区法院
文章转自:天津二中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