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指实践合同
实践主要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等,即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在合同标的物未交付前,实践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在实践中,与其相对于的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合同一经成立后立即生效的合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
法律常识:
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是实践合同。比如借款合同就是实践合同的一种,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实践合同指什么
法律常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实践合同又名要物合同,是指缔造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除了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以外,还要满足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与诺诚合同相对的合同,目前在我国,实践合同的范围则在逐渐减少。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法》第 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指实践合同
法律常识: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210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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