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村民选举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见面应该安排在什么时候)

即答编辑1个月前 (03-22)普法百科2

案例

按照程序,在候选人最终确定以后,应该组织候选人跟村民见面。有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都是本村的人,一提名字就都知道,为什么非要安排专门见面呢?那么,要不要组织候选人见面呢?一般都要把见面安排在?

解析

按照《》第15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时,可以采取口头、新闻媒体、书面等形式,候选人的演讲形式可以是召开单独的竞选演讲会,也可以组织候选人在各村民小组巡回演讲。

《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候选人在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时,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5章第2条规定:“选举竞争活动一般在选举日前进行。候选人在选举日可进行竞职陈述,其他选举竞争活动不宜在当日开展。确有需要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统一组织。”结合各地实践,候选人与村民的见面可以安排在正式选举之前,也可以安排在选举日当天。不过,有些地区明确规定在选举日当天不宜搞竞选演讲活动。

文章来源:www.523it.com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章来源:各地高院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00010.html

“村民选举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见面应该安排在什么时候)” 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