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债务人追讨个人财产的方法是什么
一、向债务人追讨个人财产的方法是什么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向债务人追讨个人财产:
一、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这个诉讼时效从约定的履行债务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则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后法院发出来支付令的,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的原因是什么
婚内一方欠债之所以是个人债务。是因为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几点: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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