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设立后,股东可以通过出资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获得股权,拥有了股权,股东便可以获得分红,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等,那么,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有区别吗?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不承担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负债和纠纷,最终目的是质押权人实现回收给出质人的借款。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
律师补充:
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有哪些?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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