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私家车被撞,车主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法院如何判?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03)普法百科20

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私家车被撞,车主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法院如何判?

车辆被送去维修后

租车上班产生的交通费用应由谁承担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6日,王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在某路口,与谢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的后果。后王某的车辆被送去维修,产生修车费8000元,谢某车辆所在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王某修车费中的2000元,因谢某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王某要求谢某承担剩余责任,未果后便将谢某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请求判令谢某向其支付剩余修车费6000元和车辆维修期间其因租车上班产生的1800元交通费。

谢某辩称,其不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王某要求的交通费不合理,不同意支付。


争议焦点

一是谢某在涉案交通事故中应按何种比例承担责任?

二是王某主张的交通费用应否支持?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后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关于事故责任。王某、谢某均未提供证据证实涉案交通事故发生当时曾向交警部门报警,交警部门也未对本次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王某虽主张谢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结合涉案事故现场照片及双方陈述,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能排除王某在本次事故中也存在相应的责任。故法院酌定王某承担30%的事故责任,谢某承担70%的事故责任。

关于租车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王某主张的租车期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6日,鉴于2023年1月15日车已修好,故法院认定合理租车期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5日。王某为证明其租车费用提交了租车协议及收条,经审查,该组证据显示的数额存在矛盾之处,且缺乏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据相互印证,故对该组证据不予采信。根据王某所有的车辆的品牌、型号,结合其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路程区间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按照每天50元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计算较为合理。综上,王某共发生替代性交通工具费450元(50元×9天)。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谢某赔偿王某车辆维修费4200元、交通费315元。判决作出后,王某不服,上诉至济南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期间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应否承担、由谁承担的问题。对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涉及非营运车辆的交通事故中,维修期间车辆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应当予以支持,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理,即要求被侵权人在租车时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法院根据事故车辆本身的价值大小、一般使用用途、维修合理期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所产生的费用是否系“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支出,而不能简单地以被侵权人实际支出的交通费用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该项费用的被主张对象是侵权人,而车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财产保险合同关系,如没有相应的合同约定,则保险公司对此费用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因此广大车主在索赔过程中,一是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张合理、必要支出;二是要注意诉请的赔偿对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维权成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来源:山东高法、槐荫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3186.html

“私家车被撞,车主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法院如何判?” 的相关文章

共有人和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和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共有人和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共有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范围包括哪些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权利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  网友咨询: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怎么去处罚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怎么去处罚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怎么去处罚交通肇事是指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产生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事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合同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有效吗?

合同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网友咨询:合同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有效吗?内蒙古济通律师事务所武瑞芳律师解答: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投保人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过错;3、该未告知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