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有风险,见面需谨慎,人财两失怎么办?
湖南,24岁的单身女子小李,在网上认识了一名长相帅气的男子刘某,双方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就开始保持暧昧的关系,甚至刘某直接以老婆称呼小李,因为对刘某的印象不错,小李没有抗拒和刘某的进一步交往。
现实奔现后,小李很快喜欢上了这个阳光的大男孩,二人也开始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二人交往期间,刘某多次以各种借口向小李借钱,甚至连100元上网费也要向小李张口。
由于喜欢上刘某,所以只要是其开口,小李都概不拒绝,甚至还利用自己的信息,帮助刘某租了一台苹果手机,每月的租赁是551元,租期为12个月,如果到期不归还的话,就要花费4000多元将手机买下来。
原本以为刘某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可万万没想到,刘某眼见小李身上没有钱后,直接带着苹果手机消失不见,而此时的刘某,已经借走了小李的2万多元钱。
因为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工作,所以小李的很多钱都是借的,现在不仅被刘某欺骗了感情,还要替刘某还债。
伤心无比的小李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刘某利用自己帅气的外表,还欺骗过另外一名女生,自知要钱无望的小李找到了媒体,希望每天能够帮忙要回欠款。
但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媒体虽然联系到了刘某,但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到了最后直接玩起了失踪。
目前,小李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这可真是网恋有风险,见面需谨慎,奔现易翻车!事情发生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刘某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女性,已经构成诈骗罪,小李应当直接报警!
也有网友反驳称,虽然刘某的行为不道德,但双方之间的关系只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远远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2、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是诈骗?还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我们都知道,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而欺骗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民间借贷纠纷则是一方向另一方借钱后,抵赖拒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则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1)行为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2)行为人是否将借到的款项挥霍一空;(3)行为人是否具有逃匿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核实清楚以上几点,但笔者认为,在类似的刑民交叉的案件中,除非证据确凿,否则多数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3、小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本案定性为诈骗的话,那么小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后续法院依法判决时,会责令刘某退钱给被害人小李。
反之,在本案定性为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小李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归还欠款,如果刘某执意不归还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刘某的财产。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民事诉讼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小李一旦起诉到法院,就要提交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事实,否则就会因为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转自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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