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代收人的资格怎么确定?
一、送达诉讼时,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代收人的资格怎么确定?
主要是看你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有没有明确有代收法律文书的权限。
二、夫妻一方代收法律文书可否
看是不是在一起住,是否离婚。长时间不在一起住一般复杂点的案件不行,如果离婚那就更不用说,代收是不行滴。还的看是什么案件来分析了
三、代收法律文书问题
首先,对于原告未到场,法院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并且不得再次提起诉讼。若有正当理由,法庭将延期审判。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不管有无正当理由,除非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否则可以缺席审理;或者在案件中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由另一方到庭的被告承诺承担其责任的,可以由原告方提出申请,对其撤诉,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当庭裁定允许原告方的撤诉申请,就可以按时开庭审理。
祝你好好运。
四、同住成年家属是否有权代收法律文书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时,可以直接送达到当事人的住处,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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