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赌博赌资标准
一、赌博标准
法律主观:
赌博处罚治安处罚标准: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并衡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赌资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宴拆处理。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晌蔽枣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二、法律规定赌博的拘留多久?
一、赌博的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 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 治安处罚 、 劳动教养 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陆肆做,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早衡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四雹册)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具体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需要注意,比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参与赌博,其行为如果符合 刑法 中赌博罪的规定,还要从重处罚。
三、赌资的认定
赌资的认定: (一)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应当视为赌资,其中的筹码应当折合为当量的款物; (二)有 证据 证明参赌人员曾用随身携带的款物作为赌注、换取筹码,或者将赢取的渗胡让款物随身携带,但无法查明具体数额的,可以将其携带的款物全部视为赌资,但其携带的款物与其他参赌人员携带的款物相差悬殊,或者与赌注明显不成比例,且能够证明该款物确有正当用途的除外; (三)在利丛局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做冲金,应当视为赌资; (四)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个人投注的财物数额无法确定的,按照参赌财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 《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资是赌博用的资金,一般认定组织当场抓到的钱为准。非法所得或不法利益或不义之财,通常指犯罪所得。
从一些省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看,对赌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以“个人赌资”进行认定。
2、以“人均赌资或者当场赌资”进行认定。
3、以“现场收缴赌资”进行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的认定,赌资桐枝顷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搭橡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局陆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因此,对网络赌博的赌资认定,应根据侦查人员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子设备中,对该涉案人员用于赌博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及技术鉴定得出,储蓄帐户流水额不能反映赌博实际投入资金多少。以个人储蓄帐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缺乏真实性与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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