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车辆车损人伤 索赔未果诉法院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3月18日16时许,在本市某路段路口,刘某驾驶电动车直行遇驾驶小车的程某左转弯驶入,刘某在避让程某驾驶的小车过程中摔倒,造成刘某受伤及其电动车受损的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不负责任。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遂与程某协商赔偿医疗费用4万元,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双方分歧较大的焦点在于刘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导致程某无法接受,便以此为切入点开展起调解工作,法官多次与程某电话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程某了解自己的赔偿义务,同时也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说服刘某将赔偿金额降低至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程某当场支付3万元给刘某,刘某也无异议,此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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