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电车进水,也能适用“发动机进水免责”吗?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05)普法百科27

这合理吗?

请看本期案例。


案情简介


一天,小乐开着自己的新能源电车在路上兜风,因操作不当不幸发生了事故,车辆掉入了池塘,损毁严重。经保险公估公司鉴定,维修费用已远远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推定为全损。


幸好,小乐想到自己曾给车辆购买过保险,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果断拒绝并搬出了以下条款: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条第八款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所产生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电车的电池和电机发挥的功能和燃油车的发动机是一样的,应当视为发动机。保险公司已经向小乐告知了责任免除条款,关于电池和电机的损失,不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院认为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乐驾驶的车辆为纯电动汽车,与传统燃油车不同,由电机、电池、控制系统组成动力系统。保险合同并未明确约定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进水所导致的损失和费用不予赔偿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其已履行说明义务,明确告知小乐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进水所导致的损失亦适用该条,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小乐电池和电机的损失。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小乐机动车损失保险金79403元。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逯婷婷


当下,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新宠,新能源汽车进水的案例也随之增多。与传统燃油车不同,新能源汽车进水将直接导致电机、电池的损坏,车辆报废,而新能源车的主要价值便在于电机、电池。若保险公司随意扩大解释关于发动机进水的免责条款,而不积极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充分提示说明义务,则将极大地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



来源:江宁开发区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3908.html

“电车进水,也能适用“发动机进水免责”吗?” 的相关文章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网友咨询: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四川力铮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解答:房地产抵押权是为将来行使而设定的权利,非即时行使的权利,只有符合...

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对方个人财产情况对债务进行清偿。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

刑事案件律师一般什么时候介入的

刑事案件律师一般什么时候介入的

一、刑事案件律师一般什么时候介入的刑事案件律师最好能在案件的早期阶段就介入,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律师介入的几个重要时间点:1.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传唤、拘留、逮捕)时,律师就可以介入。这个阶段律师介入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期间房东可以私自进入房间吗?

租赁期间房东可以私自进入房间吗?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合同。房东将房屋租赁给租客后,此时将房屋使用、收益权利转移到租客,租客租赁期间才是该房屋的使用权人。网友咨询:租赁期间房东可以私自进入房间吗?北京恒都天津律师事务所钟志成律师解答:租赁期间房东不可以私自进入租房。租房期间房东私自进入算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些人不想看孩子,有些人想看孩子,但看不见孩子。网友咨询: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宋春杰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有什么规则?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有什么规则?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且处理个人信息未达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企业,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网友咨询: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有什么规则?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衣思律师解答: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