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运费规避执行 依法拘留执清99.78万元
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99.78万元,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自2018年6月份起,冯某开始为彭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庆阳某运输公司搬运井场设备,截止2022年9月1日,仍下欠运输费用114.78万元。经庆阳仲裁委员会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庆阳某运输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冯某运输欠款30万元,下欠84.78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还清,彭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庆阳某运输公司及彭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冯某于2023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庆阳中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庆阳某运输公司及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彭某未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调解确定的义务。
9月1日,庆阳中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彭某司法拘留15日。彭某被实施拘留后第二日,主动偿还了全部欠款99.78万元,该案圆满执结。
庆阳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切实做到应执尽执,能执尽执,全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不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的和谐稳定,积极为全市民生领域和谐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来源: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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