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是按什么标准给付的呢(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是按什么给付的呢(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支付方式有什么 全在这了
婚姻,也许是爱情的殿堂,但也或许是爱情的坟墓。夫妻两人会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是夫妻必须正视的问题,因为离婚它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不只是简单的离婚登记和财产分割。
它还需要面对很多问题,如果夫妻之间有孩子,还要考虑孩子抚养的等一系列问题。现在我们就一起具体来看看。
王某与罗某于某年结婚,婚后不久就生育了一女花花,但后却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花花与母亲王某一起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
随着孩子的成长,花费逐渐增多,王某把孩子送到学费昂贵的私立幼儿园,并给孩子报了英语班、舞蹈班等兴趣班,因此她要求前夫每月提高给付抚养费数额。
但罗某说,当时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经济差距较大,王某家境较好,自己家庭条件差,每月收入7000元左右,无法承担高昂的抚养费用,同时表示女儿可到普通公立幼儿园就学,但是王某坚决不同意。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以花花的名义将张磊诉至法院,要求每月支付学费、补习班、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的一半共计2万元。
最终,法院在审理时查明,在私立幼儿园每年学费8万元,报英语补习班、舞蹈特长班分别花费2万元,而罗某的年总收入不到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6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
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其实分为两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有人对此保持怀疑的态度,但是由于目前人们的经济收入有明显的增加,工作调动也比较频繁。
同时也考虑到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处理离婚及其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大多数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所以这也是最容易被广大人民接受的一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一般以月或季或年支付的夫妻都会采用定期支付,而以物折抵常常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抚养费当然也是有具体标准规定的,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
1.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地区的差异,孩子的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有所差异,应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情况,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调整。
2.根据父母双方的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有哪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小编本文就将为您一一解答,欢迎参阅!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果夫妻双方结婚有了孩子之后,发生了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就可以选择离婚。当离婚了,肯定有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那么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现在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抚养费的变更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当事人工作情况来分成几个类型,分别是有固定收入的、无固定收入的、存在特殊情况的。
如果夫妻双方结婚有了孩子之后,发生了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就可以选择离婚。当离婚了,肯定有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那么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现在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抚养费的变更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当事人工作情况来分成几个类型,分别是有固定收入的、无固定收入的、存在特殊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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