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如何正确负担子女抚养费呢(如何正确负担子女抚养费)

即答编辑1个月前 (03-25)普法百科2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负担呢(如何正确负担子女抚养费)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后子女抚养7个问题,法官解答来了

离婚是婚姻的不幸

但孩子是无辜的

夫妻离婚后

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

父母仍承担着抚养子女的义务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离婚后子女抚养相关问题

1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应依法由母亲抚养。二是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8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也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4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即年满18周岁。例外情况下可以延长或者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限的情况,是指子女虽已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子女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限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条第2款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5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

但是,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6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均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在判决变更时,一般考虑以下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未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是否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是否愿随另一方生活,以及该方是否有抚养能力。

7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发生探望权纠纷,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方式,探望期间双方对子女的安排等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时,尤其在直接抚养一方无故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如果直接抚养一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转自:临平法院

抚养费都是怎么给的?(抚养费一般怎么给)

抚养费要怎么给?

  抚养费一般情况下都是按期支付的,一月、一季度、半年、一年的都有;当然,如果父母有能力的话,也是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如果碰到没钱的时候,还可以用物品来抵扣抚养费的,这些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抚养费给多少?

  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工资水平等等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两个孩子的,可以提高一些,但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数额;碰到特殊情况的话,抚养费也可以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可以给孩子吗?

  可以给但是没有必要。因为抚养费,顾名思义是抚养孩子的费用,那么毫无疑问给抚养人是最好的,由抚养人来安排抚养费怎么使用;给孩子的话,孩子还小,不会合理地使用这笔费用,会造成极大的浪费,所以给抚养人是最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小编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离婚了,抚养费该如何支付?

相聚是缘,离散是分,聚聚散散,就是人生。我们当代人的婚姻与离散,此中真意,只有当事人才清楚。当感情走到了尾端,我们就不得不考虑现实问题,尤其是涉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后续教育,更应当妥善安排。

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离婚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抚养义务的请求权基础

夫妻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从第1084条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义务的体现方式

夫妻在离婚时,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有两种体现方式,一种是父或母对子女履行直接抚养义务,另一种是未履行直接抚养义务的父或母对子女以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当然,法律也不禁止父母双方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除了我们常规理解的未成年子女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依然负有抚养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均可以认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支付的范围及数额

第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约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若双方协议不成,亦可由法院判决。并且,上述协议或判决,均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关于抚养费的范围,是包含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第三、抚养费数额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

1.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 若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 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当然,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四、抚养费支付的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是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增加抚养费情形

离婚后,对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一般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之规定可知,出现下列情形时,子女是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

1.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综上,通过笔者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大家清楚了关于“离婚了,抚养费该如何支付?”的问题吗?可根据本文论述结合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子女后续生活及教育。

虽然婚离了,但生活还在,加油往前走吧!

【免责声明】“李明秀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

相聚是缘,离散是分,聚聚散散,就是人生。我们当代人的婚姻与离散,此中真意,只有当事人才清楚。当感情走到了尾端,我们就不得不考虑现实问题,尤其是涉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后续教育,更应当妥善安排。

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离婚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抚养义务的请求权基础

夫妻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从第1084条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义务的体现方式

夫妻在离婚时,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有两种体现方式,一种是父或母对子女履行直接抚养义务,另一种是未履行直接抚养义务的父或母对子女以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当然,法律也不禁止父母双方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除了我们常规理解的未成年子女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依然负有抚养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均可以认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支付的范围及数额

第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约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若双方协议不成,亦可由法院判决。并且,上述协议或判决,均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关于抚养费的范围,是包含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第三、抚养费数额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

1.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 若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 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当然,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四、抚养费支付的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是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增加抚养费情形

离婚后,对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一般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之规定可知,出现下列情形时,子女是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

1.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综上,通过笔者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大家清楚了关于“离婚了,抚养费该如何支付?”的问题吗?可根据本文论述结合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子女后续生活及教育。

虽然婚离了,但生活还在,加油往前走吧!

【免责声明】“李明秀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法律时刻 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45420.html

“如何正确负担子女抚养费呢(如何正确负担子女抚养费)” 的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会在结合具体案情的基础上,依照以下标准量刑处罚: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

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一、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无法通知或者当前的刑事犯罪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这样的话也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可以等到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再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关于一般猥亵罪拘留几天

关于一般猥亵罪拘留几天

一、关于一般猥亵罪拘留几天一般猥亵罪刑事拘留在十日以内,最多三十七天。行为人涉嫌构成猥亵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什么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

什么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网友咨询:什么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律师解答: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

暴力催债涉嫌什么罪名?

暴力催债涉嫌什么罪名?

近年来,对于暴力讨债的事情时有发生,“辱母杀人者”一案的发生其根源就是在于暴力讨债,面对十多人的讨债者的欺凌侮辱,看着母亲被侮辱,作为儿子的反抗而造成的案件。网友咨询:暴力催债涉嫌什么罪名?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蔡剑彪律师解答:暴力催债,如果催收手段不合法,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