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飞涨,原定抚养费不够用,能涨价吗?
物价上涨
各项教育开支相应增加
离婚时约定或依法判决的抚养费
无法支撑当下的生活开支
孩子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近日
将乐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案中,虽然法院已对抚养费用进行判决,且甲父已履行完毕,但不妨碍小甲提出超出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现甲母身有残疾、生活困难,无力独立抚养小甲,且原判决每月300元的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小甲基本生活,故对小甲要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将乐法院依据小甲的实际生活需求及上一年度城镇人口人均支出标准,酌定甲父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300元,故甲父每月应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小甲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尽到抚养责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但是,抚养费仅仅是为孩子成长提供经济支持,法官希望父母双方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让孩子在父母的温暖下茁壮成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文稿来源:将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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