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合同诈骗罪判三年罚金标准及缓刑、回避情形

即答编辑1个月前 (03-25)普法百科3

导语:合同诈骗罪在刑法中有明确的刑罚标准和裁量范围,同时还存在着可宣告缓刑和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本文将详细解析合同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可宣告缓刑的情形以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

一、构成合同诈骗罪判三年如何判罚金标准?

罚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在合同诈骗案件中主刑和附加刑的判刑标准都跟犯罪情节有关。

《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合同诈骗罪可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涉嫌合同诈骗罪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结语:了解合同诈骗罪的判罚标准以及相关情形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护被害人权益至关重要。只有依法判罚合同诈骗罪,并从法律上保证审判过程的公正性,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 https://www.falvshike.com-------/xfbk/9341.html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46967.html

“合同诈骗罪判三年罚金标准及缓刑、回避情形” 的相关文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是否能上诉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是否能上诉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是否能上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是否能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

2023年 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

2023年 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

一、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归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特征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特征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特征是什么?1、侵害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2、被害主体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

2023帮信罪涉案多少不起诉

2023帮信罪涉案多少不起诉

一、帮信罪涉案多少不起诉?1、涉案金额不够,不构成犯罪,不起诉;2、非法获利没有达到10000元,不构成犯罪,不起诉;3、只帮助一人支付结算,不起诉;4、支付结算的款项是否是犯罪所得证据不足,不起诉;5、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客观上没有帮助行为,不起诉;6、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孩子欠钱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

孩子欠钱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孩子欠钱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孩子欠钱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儿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其次,儿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最后,如果儿子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

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多少倍(刑法有关贩卖假药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多少倍(刑法有关贩卖假药司法解释)

史上最严!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明确,此次修订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最严处罚”。“说到药,咱们就是要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袁杰说,体现最严厉的处罚,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