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法定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即答编辑2个月前 (03-25)普法百科2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法定是夫妻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

以案说法|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案例

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后来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小林能拿到钱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以案说法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案说法|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案例

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后来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小林能拿到钱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以案说法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法律时刻 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48245.html

“法定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的相关文章

工伤后能否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

工伤后能否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网友咨询:工伤后能否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邹连香律师解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工伤保险...

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我国法律赋予公司独立企业法人地位,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所有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不少人认为,该独立法人人格已经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债权人仅能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追索。网友咨询: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上海彼信律师事务所王兴旺律师解答: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承担公司债务:1....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国有企业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

国有企业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

上市企业可以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可以从证券市场内购买相应的股票,我国大陆上市的公司实力通常都比较强,一家企业想要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也非常多,审核也非常严格。网友咨询:国有企业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温名楷律师解答:国有企业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同时具备一下三个方面的要件:第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届偿还期限的债务。第三,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状态客观存在。《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

哪些情形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哪些情形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近几年以来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直比较常见,而为此国家也加大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各类食品生产以及检验过程, 并且还确立了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那么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形有哪些?网友咨询:哪些情形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