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对财产有影响吗知乎(出轨对财产有影响吗?)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出轨对(出轨对财产有影响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出轨会不会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2、出轨对婚姻的影响有多大?3、法律对于出轨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会有什么影响?
出轨会不会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出轨,往往会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一旦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发现另外一方有出轨的情况,往往会要求离婚。这时候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了,无过错方往往会要求出轨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一、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看到,出轨并不是法定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除非出轨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才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但是除非有特殊情况,通常离婚损害赔偿法院酌情认定的金额在5000元-50000元之间。某些个别案例支持了比较高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因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高额赔偿,后续出轨方不履行,无过错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三、出轨就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1043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也就是说,这类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有些朋友说双方明明是自愿的,为什么这类协议法律不支持呢?因为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更多的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夫妻虽自愿以民事协议的形式将夫妻忠诚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但也是变相以金钱衡量忠诚,存在道德风险。比如一方会不会故意引诱另外一方去出轨?虽然不能以此类协议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还是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中各自的付出,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对婚姻破裂的消极影响,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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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对婚姻的影响有多大?
#如何解决婚姻中的难题#
婚姻中通常面临的问题有很多,经济压力,育儿意见的不同,婆媳关系不好等等,但是从身边亲朋好友经历来看,出轨这件事却是很严重的,影响也是相对比较大的。
下面是我自己身边亲朋好友的真实事件
我闺蜜和他丈夫是从校服走进婚姻殿堂的,爱情长跑,本该幸福美满,却因为出轨伤透了心。
我和我闺蜜是高中同桌,她丈夫本是我们隔壁学校的,偶然之间他们相识,他为她转校来到了我们学校,他们恋爱了。
高考后,我闺蜜去上大学,她丈夫外出打工,两人异地恋,但是也经受住了考验。她大学毕业前怀孕了,因此两个人张罗着结婚,虽然两家家庭经济条件有差异,但是我闺蜜还是义无反顾的嫁过去了。婚后闺蜜父亲给两人投资开了一个小厂,经营主要是她老公在做,她管理厂里一些杂事,两人也在三年中产下一儿一女,本该是最幸福的时刻,却被她发现端倪。
有一天她联系我,说她老公回来的越来越晚,原本没有密码的手机也设置上了密码,她有点慌张,也猜测出了什么,测试很多次后终于打开了她丈夫的手机,一条条露骨的信息刺痛她的心,泪水止不住的流。
最后逼问下,该女子是在某软件上认识了,他经常打赏,所以加了微信。证实除了精神出轨外并没有其他实际行动,我闺蜜选择了原谅。她告诉我,他们有一儿一女,不想让孩子受伤害。但是后面她对丈夫越来越不信任,经常查他手机。
我19岁那年,我堂姐离婚了
我姐和我姐夫属于相亲认识,姐夫的父亲和我大伯是同单位同事,两人关系比较好,就想着结成亲家,我大伯一儿一女,他同事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所以让我姐在老二和老幺里面选,由于老二长相更出众所以姐选择了他。
姐和姐夫一开始感情也很好,那时候我特别羡慕
他们在市区生活,姐夫跑长途车,出去就是好几天,我姐为了防止姐夫外遇,经济上管得很严,姐夫回来也会检查,偶尔也能发现一些小端倪,一般也就是小吵小闹就过去了。
我外甥6岁那年,我19岁,从家人口中得知他们要离婚,原因是姐夫出轨,外面小三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我姐承受不住打击住了院,后面更是精神状态不好,得了抑郁症去精神病院治疗了几个月,两个人不欢而散,我姐财产没有要一分,只要了孩子的抚养权
印象最深的是我外甥对我说的一句话:“小姨,我没有爸爸!”
出轨一旦发生,一定是会有伤害,最受伤的我认为是孩子,你们觉得呢?
如果你遇上出轨会如何应对呢?
法律对于出轨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会有什么影响?
出轨是现代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现象之一,从“心理出轨”到“嫖娼”、“一夜情”、“包养小三”、“打赏女主播”、“婚外生子”等等,都可以用“出轨”二字概况。
本文将简述法院对于出轨一般怎么认定和处理,帮助读者了解出轨会对离婚产生什么影响。
一、法律对于出轨的规定
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出轨”二字的概念,从《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对于出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法律认为这种情形下的“出轨”才足以对是否能判决离婚、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产生影响。
二、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
基于法律规定和实践生活以及司法资源等现状,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是,如果夫妻一方出轨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的程度,那么法院将基于法律对应的在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进行处理。
换言之,法院并不对当事人本人的道德问题作出明确评价,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出轨”的法律评价结果与社会道德评价结果,差距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性受到伤害时选择用道德谴责而不是法律方式维权。
三、出轨对离婚产生的影响
出轨根据严重程度不同,被分为“违反忠实义务”、“嫖娼恶习”、“一般过错”、“婚内与他人同居”、、“犯重婚罪”等。
1. 如果只是偶发性出轨、精神出轨,一般被归为“违反忠实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忠实义务并不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如果出轨方表示愿意改正,法院甚至可能不会判双方离婚。
在结合对方是女方、且对方争夺到了孩子抚养权,三种情形叠加下,法院可能综合考虑保护子女、女方的弱势群体,适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倾斜。比如夫妻双方只有一套房产,或者有两套房产但是一大一小,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房愿意给对方房价补偿,此时法院可能倾向于将唯一房产或比较大的房产判归女方。
2. “嫖娼”频繁多次,被警方行政处罚过,可能会构成《民法典》1079条规定的“恶习”,一方存在恶习,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针对子女,有嫖娼恶习一方很难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同时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嫖娼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
3. “一般过错”是一种集合性概念,主要是对方已经有了稳定出轨对象但没有稳定同居、重婚的程度。构成过错,那么无过错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同时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支付精神损失赔偿。此时精神赔偿的数额不会特别高。
4. “与他人同居”一般是过错方的出轨行为严重到与他人建立了稳定的同居关系,日常起居都在一起。这时无过错方除了多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家务补偿等。
5. 重婚罪则在《刑法》规定范畴,指未离婚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主要表现为没有离婚但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办了酒席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等,触犯刑法,对方将有可能被处以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出轨是现代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现象之一,从“心理出轨”到“嫖娼”、“一夜情”、“包养小三”、“打赏女主播”、“婚外生子”等等,都可以用“出轨”二字概况。
本文将简述法院对于出轨一般怎么认定和处理,帮助读者了解出轨会对离婚产生什么影响。
一、法律对于出轨的规定
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出轨”二字的概念,从《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对于出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法律认为这种情形下的“出轨”才足以对是否能判决离婚、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产生影响。
二、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
基于法律规定和实践生活以及司法资源等现状,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是,如果夫妻一方出轨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的程度,那么法院将基于法律对应的在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进行处理。
换言之,法院并不对当事人本人的道德问题作出明确评价,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出轨”的法律评价结果与社会道德评价结果,差距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性受到伤害时选择用道德谴责而不是法律方式维权。
三、出轨对离婚产生的影响
出轨根据严重程度不同,被分为“违反忠实义务”、“嫖娼恶习”、“一般过错”、“婚内与他人同居”、、“犯重婚罪”等。
1. 如果只是偶发性出轨、精神出轨,一般被归为“违反忠实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忠实义务并不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如果出轨方表示愿意改正,法院甚至可能不会判双方离婚。
在结合对方是女方、且对方争夺到了孩子抚养权,三种情形叠加下,法院可能综合考虑保护子女、女方的弱势群体,适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倾斜。比如夫妻双方只有一套房产,或者有两套房产但是一大一小,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房愿意给对方房价补偿,此时法院可能倾向于将唯一房产或比较大的房产判归女方。
2. “嫖娼”频繁多次,被警方行政处罚过,可能会构成《民法典》1079条规定的“恶习”,一方存在恶习,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针对子女,有嫖娼恶习一方很难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同时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嫖娼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
3. “一般过错”是一种集合性概念,主要是对方已经有了稳定出轨对象但没有稳定同居、重婚的程度。构成过错,那么无过错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同时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支付精神损失赔偿。此时精神赔偿的数额不会特别高。
4. “与他人同居”一般是过错方的出轨行为严重到与他人建立了稳定的同居关系,日常起居都在一起。这时无过错方除了多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家务补偿等。
5. 重婚罪则在《刑法》规定范畴,指未离婚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主要表现为没有离婚但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办了酒席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等,触犯刑法,对方将有可能被处以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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