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依据是什么?

即答编辑1个月前 (03-26)普法百科16

一、交通扣押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法律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

2、《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四条;

4、各省的相关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查封扣押依据什么法律

查封扣押依据的是 行政强制法 、 商标法 、 反垄断法 、 产品质量法 等法律 法规 规定。对不同的违法情形实施查封扣押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 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刑事案件扣押返还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1、国家禁止持有、经营、流通的违禁品应当没收,依照规定处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合法财产,如果不是必须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以保证被害人的生产、生活需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

3、已腐烂变质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变卖;

4、作为证据的实物。在被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中,对于其中与案件定罪量刑有直接关系,应当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的实物,原则上应当随案移送,但是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愿意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5、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被告人有罪的,除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外,还应同时决定对涉案财物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四、刑事诉讼法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五、药品扣押法律依据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上对违法生产销售假药的判罚是非常严重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涉案金额来进行量刑,可以以行政手段进行处罚,但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则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可以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法律时刻 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50777.html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依据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