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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律规定有哪些,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即答编辑1个月前 (03-26)普法百科3

一、收养,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未登记挂牌的养老院公安机关如何处罚管理?

未登记挂牌的养老院,公安机关如何处罚管理?他必须得去工商局登记一下,然后办一个执照,至于公安机关如何处罚,那就要看他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

三、国家对办敬老院有什么政策

办理养老院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资料 办理养老院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资料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 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 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 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 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 2000 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 于 6 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 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以 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 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 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 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个人开办养老院提示 1.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理敬老院性质的企业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 出申请。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2.设置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需达到 50 张以上建筑面积达到 1250 平 方米以上。 3.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年人 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4.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5.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机构主 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7.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8.选址要慎重应综合考虑租金、交通及老人来源等因素。

四、养老保险法规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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