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1)普法百科23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不具备合同的法定要件,则为无效合同,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那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答: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律师补充:

民间借贷的特点:

1、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

2、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I资金实愿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中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3、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些本欲扩大消费的资金吸引过来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流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对消费扩大亦起了一定作用。

4、它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与国家金融展开激烈竞争,迫其加快改掣。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6093.html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的相关文章

买卖婚姻是不是可以解除的

买卖婚姻是不是可以解除的

买卖婚姻是不是可以解除,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是不是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处理买卖婚姻的注意事项如下:1.申请撤销的时间限制为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2.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撤销

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撤销

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权益,我国规定不是所有的要约都可以撤销。那么哪些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呢?网友咨询: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撤销律师解答:通常来说,要约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撤...

商场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商场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商场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商场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需要对此受到的伤害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法律,如果商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年 哪些情况需要经过诉讼才能离婚

2023年 哪些情况需要经过诉讼才能离婚

一、哪些情况需要经过诉讼才能离婚以下情况需要经过诉讼才能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民法典》...

清洁工被碾身亡案,司机被判无罪后获国家赔偿!

清洁工被碾身亡案,司机被判无罪后获国家赔偿!

2021年9月30日,河南安阳一名68岁物业清洁工躺在小区地下车库通道午睡休息时,被汽车碾轧身亡,涉事司机张海巨被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张海巨被羁押366天之后,汤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他无罪。此后,张海巨向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一共近66万元的国家赔偿。近日,事件有了新进展。汤阴县检察院决...

单位临时调动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吗?

单位临时调动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吗?

公司聘用员工,其目的就是需要为公司服务,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这是企业用人的准则,也是员工应当遵从的基本原则。网友咨询:单位临时调动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吗?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蒋小东律师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于工作地点是可以协商的,因为劳动地点也属于劳动条件之一,需要双方合意确定,工作地点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