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应当返还彩礼,如何判断财物的交付属于彩礼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尽管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婚约,婚约本身也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婚约财产纠纷,指在缔结婚姻过程中,男女双方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因经济往来而产生的纠纷。婚约财产纠纷,通常表现为在婚前男方为了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而给予女方的财产。婚约是民间习俗,婚约仅有道德上的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可主张解除或依双方的合意解除,无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婚约财产纠纷却受法律调整。
哪些情形下应当返还彩礼
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单独的婚约财产纠纷的如何处理
单独的婚约财产纠纷(即男女双方未结婚也未同居生活的情况)处理时一般比较简单,只要是在缔结婚姻时无法律依据而占有对方财产的,在双方解除婚约时,无权占有方应当予以返还。例如,男女双方未结婚也未同居生活的,在解除婚约时,除非赠与行为成立外,一方向对方索要的彩礼,一般应予返还。
如何判断财物的交付行为是否属于彩礼
一般判断财物的交付行为是否属于彩礼,需要从两方面考量:
1.当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有给付彩礼习俗的,是认定彩礼的基本前提;
2.彩礼所涉给付财物的价值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财物。在司法实践中,男女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而互赠财物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具有缔结婚约的意思表示,原则上不认定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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