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借条上约定“有钱时再还”是否有效?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2)普法百科25

朋友间借钱,经常会遇到有人说一句“我什么时候有钱,就什么时候还你钱”。如果将它约定在借条或者还款协议中,会有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呢?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借条上约定“有钱时再还”是否有效?

  原告柯先生和被告朱先生本是朋友关系,却因一笔借款反目。2014年10月14日,朱先生因为生意需要向柯先生借款4万元,并约定每月利息800元。2016年4月19日,朱先生又向柯先生出具欠条一份,注明欠柯先生利息1500元。虽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但法律规定,柯先生可以随时向朱先生主张债权,柯先生于是主动上门要求朱先生还款。在催款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大打出手,都进了拘留所。经过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偿还”的约定。原告柯先生将朱先生起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1500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4.35%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法庭上,被告朱先生辩称,不认可4万元借款,原告催款中使用暴力,导致其经营的农庄损失惨重,且双方在拘留所约定了“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偿还”,现在债务重重,无钱还款,也不应还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书面承认原告所主张的借款和所欠利息的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被告向原告借款4万元和欠利息15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原、被告因索款和还款发生肢体冲突,经协调,双方达成“柯先生不再向朱先生讨要债务,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偿还”的协议,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视原、被告对如何还款作出新的约定。原告提出的诉请,证据不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柯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什么时候有钱”,属于不确定的事实,该条约定未生效,朱先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拘留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偿还”,一方面表明朱先生认可该笔借款,另一方面,偿还该笔借款是在其具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该约定内容明确,无歧义或约定不明,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具有偿还能力或经济状况良好。相反,被上诉人所举证据能够佐证其与他人存在较多的诉讼案件,有的已进入执行程序,可见目前被上诉人不具备偿还能力。综上,驳回上诉人柯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该案系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有钱”是“偿还”的前提条件,因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目前具有偿还能力或者在协议达成后至起诉前被告添置了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和有其他高消费的情形,故原告起诉的条件未成就,即原告要求被告及时还款的证据不充分。建议原告在条件成就或者在取得被告具有还款能力的相应证据后,另行主张债权。


文章来源|吉林普法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6707.html

标签: 法律法制

“借条上约定“有钱时再还”是否有效?” 的相关文章

首次公开募股是如何定价的

首次公开募股是如何定价的

 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网友咨询:  首次公开募股是如何定价的?  律师解答: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证券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

一、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

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怎么赔偿?

有很多人通过租车的方式出游的,租车造成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而开车不小心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的,造成交通事故后,怎么赔偿?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怎么赔偿?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律师解答:车辆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如何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租赁、借用...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问题有哪些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问题有哪些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问题有哪些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

按揭买房退房是否可以

按揭买房退房是否可以

一、按揭买房退房是否可以只要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退房条件,无论购房者是否通过按揭贷款,都有权利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所以说,办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退房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是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是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向他人借贷满足自己的资金需要,但二者很多方面都是有本质上区别的。网友咨询: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律师解答:1、借款目的不同民间借贷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