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是否应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5)普法百科31

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与张某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是否应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导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死亡,且其子女均已成年具备赡养能力的,是否应当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案例索引

一审: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2020)豫0327民初1351号

二审: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3民终6353号

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申425号

再审: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3民再77号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3日16时3分,柳某桌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宜阳县安虎31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由于偏左行驶操作不当,与相向张某明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相撞,造成柳某桌(84周岁)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柳某桌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明承担次要责任。

张某明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所有权人为张某明,该车在人保洛阳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险限额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死者柳某桌的近亲属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6315.70元(包括柳某桌妻子张某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3943.14元)。


法院裁判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关于原告主张的柳某桌妻子张某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应予支持问题。虽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事故发生时柳某桌已年满84周岁,其与张某子育有成年子女2人,子女对张某子有赡养的义务。故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支持故作出(2020)豫0327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各项损失共计123198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张某子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43943.14元。张某子二审中提交了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柳某桌在柳泉村居住常年以修车为生,其妻子张某子常年瘫痪在家,由柳某桌扶养。柳某桌生前有劳动能力,并且由柳某桌一人扶养配偶。推荐阅读:职场潜规则(超实用)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关于是否应支付张某子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张某子系受害人柳某桌配偶,夫妻之间相互有抚养义务,事故发生时虽然柳某桌已满84周岁,但根据其在二审中提交的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等出具的证明,结合张某子实际生活情况、生活能力应当对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支持但张某子、柳某桌共同育有成年子女,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过程中,受害人承担的夫妻间扶养义务应当与其成年子女应承担的子女赡养义务应平均分担,依法计算为36619.28元(21971.57元×5年÷3人=36619.28元)。故作出(2020)豫03民终6353号民事判决:部分撤销一审民事判决,改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各项损失共计137845.97元。

二审判决作出后,人保洛阳分公司不服,申请再审。理由如下: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但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柳某桌已经年满84周岁,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为无生活来源人员,其本身就属于法律规定被抚养人的范围,是被照顾和被赡养的对象,其与张某子之间的扶助义务更大意义上是精神上的扶助义务,而不涉及经济上的抚养。生效判决认定由人保洛阳分公司支付张某子被抚养人生活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生效判决确定受害人柳某桌的妻子张某子为被扶养人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问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即把成年近亲属确定为被扶养人的条件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本案中,柳某桌与张某子系夫妻关系,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事故发生前柳某桌虽尚有劳动能力,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年满八十周岁,亦属于需要被赡养的对象。而且柳某桌与张某子育有两名成年儿子,张某子还有其他赡养人,原审确认张某子为被扶养人并据此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属适用法律错误。故作出(2021)豫民申425号民事裁定:指令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因此,成年近亲属被确定为被扶养人的条件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本案中,柳某桌与张某子系夫妻关系,事故发生前柳某桌虽尚有劳动能力,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年满八十四周岁,亦属于需要被赡养的对象。而且柳某桌与张某子育有两名成年子女,张某子还有其他赡养人,因此,二审认定张某子为被扶养人并据此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当,本院再审予以纠正。故作出(2021)豫03民再77号民事判决:撤销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3民终6353号民事判决、维持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2020)豫0327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

延伸阅读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7869.html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是否应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相关文章

强迫他人吸毒会构成犯罪吗?

强迫他人吸毒会构成犯罪吗?

吸毒本身是一件游走于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危险行为,有些时候,连吸毒人员都不清楚自己怎么成了犯罪人员。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人虽然不吸毒,但身边有吸毒朋友,也很可能涉嫌犯罪。网友咨询:强迫他人吸毒会构成犯罪吗?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卢林益律师解答:会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强迫...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否判死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否判死刑?

不少人在交通肇事撞死人后会问这样一句话,自己会被判处死刑吗?很明显这是对交通肇事罪量刑不是很清楚。其实,我国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没有规定死刑的,那究竟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被怎样判刑呢?网友咨询:无证驾驶撞死人能否判死刑?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无证驾驶撞死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判死刑,但是转...

被刑事拘留后公安局会提起诉讼吗

被刑事拘留后公安局会提起诉讼吗

一、被刑事拘留后公安局会提起诉讼吗不会,刑事拘留后,不能直接移送起诉。刑事拘留期间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再继续收集证据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负责立案侦查,收集相关犯罪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

被骗了感情身体怎么索赔

被骗了感情身体怎么索赔

一、被骗了感情身体怎么索赔如果是纯粹被欺骗了感情在法律上是无法起诉的,但如果是利用感情骗取他人金钱就可以起诉,因为感情是一种比较虚无缥缈的东西,很难采集证据去起诉,但如有实质的物质金钱类的损失,则可以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充分证据的话,可以依靠法律拿回自己原有的一切。若欺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

2023年 农村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

2023年 农村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

一、农村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二、征地工作程序有哪些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网友咨询: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者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提供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