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仍实施暴力行为的情形,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在审查了证据材料之后,申办法官认定,他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并于受理日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什么是个人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正常人身安全而做出的民事判决。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呢?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明确提出被告;
(二)提出具体要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有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呢?
(一)禁止被诉者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
(三)责令被诉人迁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五、离婚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有一种观点是,离婚后,另一方仍以骚扰、跟踪或其他方式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因为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进行调整。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尽管夫妻关系已终止,但另一方的行为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行为的继续,应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
虽然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离婚后仍实施暴力行为的情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相信今后颁布相关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将较容易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保证个人不遭受家庭暴力,并显示打击家庭暴力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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