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什么是划拨地?什么是出让地?遇到拆迁分别怎么补偿?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8)普法百科39

我家现在面临拆迁,可是我们的土地是国家划拨土地。政府部门说这地是国家的。国家规定国家的土地国家无偿收回。我们得不到补偿。这个规定我们必须服从吗?”

  当事人的咨询来的恳切又着急,拆迁部门的说法也当真是霸道又无礼!

  本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划拨地与出让地的相关知识,遇到拆迁,先做功课,才能临危不乱!

  一、什么是划拨地/出让地?

  划拨地


  划拨地需要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给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划拨房屋类型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

  例如我们常见的房改房、公管房及经济适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属于划拨性质。

  出让地


  土地出让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房屋类型多为商品房。

  注意: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买卖,如果房屋的所有人想要出卖其房屋,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

  对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先弄清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

  二、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划拨地与出让地在拆迁时都是有补偿的,一般来说,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都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项目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划拨地与出让地的补偿究竟差在了哪里呢?

  划拨地

  产证上写划拨,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这片土地是国家免费出借的,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划拨单位所有。

  这也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在征收的过程中是不予补偿的!!

  遇到拆迁,拆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因而导致划拨土地上的征收补偿整体高不了。

  出让地

  出让地上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

  因此,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

  这也是导致出让土地的补偿费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的根本原因。

  写在最后:

  不管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涉及征收时都应对建筑物所有权人给与公平补偿。

  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来源 老杨说拆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8702.html

“什么是划拨地?什么是出让地?遇到拆迁分别怎么补偿?” 的相关文章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遇到家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遇到家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遇到家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遇到家暴要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因此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

欠款5万没有能力还钱怎么办(教你有效处理欠款问题)

欠款5万没有能力还钱怎么办(教你有效处理欠款问题)

一、欠款欠了5万没能力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

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

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

一、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是投资还是借贷?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是投资还是借贷?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有当事人签订投资与借贷性质模糊不清的协议,此类协议,虽名为投资合作协议,但往往约定固定收益,一方不承担投资经营的风险,即“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协议。网友咨询: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是投资还是借贷?律师解答:经常会有当事人签订投资与借贷性质模糊不清的协议,此类协议,虽名为投资合...

土地承包期内被征收怎么补偿

土地承包期内被征收怎么补偿

一、土地承包期内被征收怎么补偿土地承包后被征用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