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问题库> 正文内容

哪些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肖像权的,而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那么合理实施什么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

哪些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律师解答: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例如,美术学院在课堂上对已在网站上上传的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临摹。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报纸为报道李兰娟院士抗疫感人事迹而刊登其照片,并注明照片来源和原作者。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公安机关公布通缉犯照片。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体育节目转播时镜头扫过观众席某一观众的面部。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例如,儿童走失后,以儿童的照片制作寻人启事。

律师补充: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8709.html

“哪些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的相关文章

离婚证丢失了一个人能补办吗

小结:档案很重要,关乎到后面退休、求职、落户、升学等方方面面。一旦档案丢失,尽早去补办,越晚补办,难度越大,谁知道以后的政策会不会有变化,万一学校不在了,档案是没办法补办的。我们的档案不管在哪丢失,当务之急就是补办一份新的档案。首先,需要本人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补办档案书面申请,然后找户籍地生源中...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相应的试用期,并对他们进行考核,如果考核发现员工不符合用人要求,就可以不录用他们。网友咨询: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有哪些?河南昌如律师事务所张航涛律师解答: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

女职工确认怀孕被公司开除,如何维权?

生活中常见,因为女员工怀孕,单位以某一理由解雇女员工的情形。职场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谓是悲催至极。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友咨询:女职工确认怀孕被公司开除,如何维权?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

对业委会不满意,能否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网友咨询:对业委会不满意,能否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宋霞律师解答:对业委会不满意,不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因为要求撤销业委会成员及业委会,属于业主大会的召开、表决,业委会选举等发生的...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  网友咨询: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

孩子有两个一个在哺乳期离婚怎么判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