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的,房子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有朋友来咨询离婚相关事宜,他们问到一个关于离婚又复婚后,财产归属的问题。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
男方和女方1999年领证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2016年12月女方发现男方出轨了。
男女双方在2017年2月20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后购买的两套房屋全部归女方所有。
2019年4月双方复婚,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
2022年10月,女方发现男方再次出轨,女方想离婚,但女方担心男方会分走这两套房屋。
那么离婚后又复婚,这两套房屋是否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在这次离婚时进行分割呢?
男女双方在2017年2月20日办理离婚登记并签署了离婚协议,该协议约定两套房屋均归女方所有,该协议真实、有效,该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女方。
2019年4月双方复婚时,该两套房产即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在此次离婚时候,主张两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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