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最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项重要判决,关于婚内炒股亏损的问题。根据法院的裁定,如果一个配偶在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炒股,并且遭受了巨大的亏损,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过错。
曹某的丈夫范某在没有经过曹某知晓的情况之下,把他们共同的房产给卖了,然后这卖房款 228 万,还了银行的贷款和各种债务之后,剩下的 144 万全部用来炒股,立马就亏了 71.1 万。曹某认为丈夫这么做是挥霍了他们的共同财产,要丈夫赔钱并起诉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到本案中,男子瞒着妻子用售房款炒股亏损70余万元,涉及婚内男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挥霍,所以妻子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婚内财产。法院判定曹某的离婚请求和分割婚房售房款的请求有效,要求范某补偿 88. 9万。
这个判决的背后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提醒我们,在婚姻中,应该保持诚信和相互尊重。作为夫妻,我们应该共同决定如何处理家庭财务,而不是单方面决定去冒险。炒股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就擅自进行投资,那么风险就会变得更大。这不仅可能导致财务损失,还可能破坏夫妻之间的信任和稳定。夫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至关重要。如果你有投资的想法,应该与配偶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取得他们的同意。这样,即使面临风险,你们也能够共同承担责任,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不尊重对方意愿的行为,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压力,还可能引发情感上的矛盾和分歧。所以,请记住,在婚姻中要保持诚实、谦虚和尊重,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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