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宣判流程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法。主要内容是诉讼双方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3、法庭辩论。在离婚案件庭审程序中,诉讼双方一般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及所适用的法律等各个方面发表自己的辩论意见。
4、法庭辩论终结。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并有权决定是否再次开庭,还是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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