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问题分析

米粒6个月前 (10-08)普法百科27

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是在1993年底获得通过 ,起步较晚,法律上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是一回事,现实中公司的实际情形又是另一回事。由于很多中小公司的做法和个体户没有差异,出资不到位,账务不规范,公私不分,甚至很多公司只是自然人为商事行为的傀儡,难见到独立性。这无疑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置于非常大的风险中。公司的债务能否清偿就和公司股东等实际控制人紧密相连。很多债权人苦于很多公司只是空壳,没有清偿能力,债权无法清收。起诉公司股东或其他实际控制人似乎又因公司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由此陷入一种困惑。本文就从实务的角度谈一下对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问题,也即债权人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公司和股东承担公司债务问题的粗浅看法。由于问题很大,本文主要阐述实践性较强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定情形、是否可以同案诉讼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实务问题。

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问题分析

一、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主要法定情形

我们知道,不管公司实际情况怎么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假定为它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以其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让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按照目前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股东未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或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不足,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不足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或不足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债权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的财产贬值、下落不明、被不当交易、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起诉要求股东相应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不负责任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公司清算,债权人起诉主张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偿赔偿责任的,该怠于履行义务的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这里的怠于履行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法定清算事由出现后,在有条件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故意不积极履行清算义务,甚至失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行为。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到市场主体登记部门骗取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该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股东或其他人在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在相关资料中书面载明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以此为依据起诉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承诺股东应按照相应承诺承担责任。

6、公司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这里承担的责任是赔偿责任。

7、公司法中规定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加大了一人股东的责任,一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实际控制人并不是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已实际公司登记为准。

8、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太笼统,虽然是法定情形,但需要最高人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支撑。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股东实施了滥用行为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形才可以;二是并不是全部股东都承担这一责任。再就是这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情形判令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不对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存续产生既判力。当然已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使用。对于人格混同问题2019年全国法院会议纪要认为应综合考虑股东有无不做财务记载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是否不做区分,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是否不加区分,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等情形综合判断。2019年会议纪要表明债权人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要敢于用这些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公司特别是有限公司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主要法定情形,在此不做理论分析,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对照自己想让对方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是否与上述法定情形相符,然后决定自己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和如何采取法律行动。

二、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可否和债务纠纷同案处理

本文讨论的上一个问题是公司的债务能不能由股东来一起承担,承担的是一种什么责任。笔者认为意义更大的是在起诉的时候是否可以将公司和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连同债务纠纷同案处理,他们分别承担相应责任。这对当事人减轻诉讼费负担、律师费负担和便利性上来说意义非常重大。但这个问题本身争议性比较大。

我们知道,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具体涉及何种法律关系,非常复杂,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也非常复杂,其本身是两类案由,一并提出要求常常会被法院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为由被驳回相应诉讼请求也就不足为奇了。但相同情况可能会有很多法官支持了债权人一并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案件涉及的债务纠纷清晰,股东出资不足、未出资或者其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证据充分,还是常常能够得到法院的一并处理。一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形在实务中也往往能够得到法院一案处理。像法人人格否定类的股东责任一般不宜同案处理,实务中很难被支持同案诉讼。具体来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

作为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将自己认为应该承担责任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被告列进来,至于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妄下断言。******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意见,言外之意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掌握。

在******发布的(2017)最高法民申5187号民事裁定书中将股东出资瑕疵是否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列为了争议焦点,最终******裁决内容支持了同案起诉。

笔者认为法院在一般情形下应支持同时起诉作为债务人的公司和应承担责任的股东,以法律关系不同,贪图省事会让司法为民大打折扣,是不合适的。支持同时起诉也是节约法院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的需要。但不管怎么说,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我们作为当事人也可以将******的相应案例提供给法庭,至于法官如何判决只能尊重,不服也可以提起上诉。

三、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到而致出资不足时该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偿责任问题

尽管债权人要求公司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一并承担责任的情形非常多,但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说公司股东未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或出资不足成为债权人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最主要情形。这种情形实务中很多,大家也都比较好理解,证据也比较好准备。但近几年来,由于公司法资本制改为认缴制,在实务中作为债务人公司股东的出资加速到期问题成为争议的问题,事实也就是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到而致出资不足时该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问题。实务中的处理也有差距。由于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分量很重,因此本文作为一个专门的部分和大家讨论,将对实务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司法裁判规则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享有延后出资的期限利益。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单方利益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有限责任公司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然侵犯了公司股东的上述合法期限利益。很多学者和法官认为既然公司没有清偿公司到期债务的客观能力了,公司股东就不能再享有这种期限利益,法院应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实务中也确实有这样的判决。

这个问题不应该限于空洞的讨论,应该由法律法规平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作出相应规定,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无相应的司法解释,大家一直争论不休。

前几天,法〔2019〕254号******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发布,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个相对权威的处理意见。2019《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至此,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到而致出资不足时该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问题在实务上有了裁判规则。

总体来说,债权人是否可同时要求公司和股东承担公司债务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这种实务性的小文章中也很难阐述清楚,笔者仅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及是否同案诉讼和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问题做简单阐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3119.html

“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问题分析” 的相关文章

劳动争议纠纷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纠纷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2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常见的劳动争议中,法律规定应当以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只有在仲裁以后依旧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是处理商事...

个人借钱不还怎么解决

个人借钱不还怎么解决

一、个人借钱不还怎么解决个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股主体、数量或比例等发生变化的行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网友咨询:  国有股东转让上...

继承人能用口头形式放弃继承吗

继承人能用口头形式放弃继承吗

有一些继承的情况可能并不是特别地美好,因为继承的内容除了财产以外还有债务的,如果承担了继承权之后,被继承人在世的时候所欠下的债务也是要继承人去负责的,所以有一些人会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能口头吗?网友咨询:继承人能用口头形式放弃继承吗律师解答:继承人不可以用口头形式放弃继承。法律规定,继...

盗窃弹药罪按照哪些标准量刑

盗窃弹药罪按照哪些标准量刑

一、盗窃弹药罪按照哪些标准量刑盗窃弹药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1.盗窃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盗窃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弹药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

非法跟踪骚扰怎么判刑的

非法跟踪骚扰怎么判刑的

一、非法跟踪骚扰怎么判刑的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般跟踪不构成犯罪,没有严重后果的是一般侵权,严重的,根据后果而定,建议报警。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