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题库 > 正文内容

如何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

米粒6个月前 (10-12)问题库74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 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如何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

  网友咨询:

  如何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

  律师解答: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所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的,一般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受委托的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书面征求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接到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在五日内核实有关情况,作出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并书面回复。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回复意见,作出决定。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对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回复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协调解决。经审核,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不同意变更执行地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同意变更执行地的,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书面告知其到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或者未报到的后果,责令其按时报到。

  律师补充:

  同意变更执行地的,原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档案材料移交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和原执行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收到法律文书和档案材料后,在五日内送达回执,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同意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收到变更执行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核实身份、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通知原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由原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查找。未及时办理交付接收,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原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会同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妥善处置。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

  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本法所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指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4004.html

标签: 社区矫正

“如何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 的相关文章

欠付多少房款能够解除合同

欠付多少房款能够解除合同

一、欠付多少房款能够解除合同1、如果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法律规定的能够解除合同的行为,无需支付房款...

媒体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吗

媒体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吗

隐私权是属于公民个人的比较私密的东西,如果隐私曝光的话,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害,所以如果曝光别人的隐私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可以曝光别人隐私吗?网友咨询:媒体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吗律师解答:媒体不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有什么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有什么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有什么所谓免责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就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及其伴随的法律效果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1、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也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2、抗...

红酒能带上高铁吗(高铁旅行是否允许携带红酒)

红酒能带上高铁吗(高铁旅行是否允许携带红酒)

红酒能带上高铁吗?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法规中关于交通工具上携带酒类的规定。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并列出相关的步骤和流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携带酒类上高铁是被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携带酒类上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构成违法。因...

夫妻分居几年能够离婚

夫妻分居几年能够离婚

一、夫妻分居几年能够离婚分居不是离婚的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能够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能够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能够认为是感情破...

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