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问题?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父亲因为意外死亡获得40万赔偿金,目前我的哥哥说因为他是长子而且他还有儿子要扶养要分割其中25万剩余15万给我;哥哥已成家,但是因为没有房子还是和父亲和我居住在一起,家里所有支出都是由我的父亲来出(已退休),请问这笔赔偿金我哥哥的妻子还有儿子(未成年)能否来分割这笔赔偿金?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你哥哥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儿子无权分割。
首先,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本案中,你哥哥与你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你哥哥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儿子并不具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资格,则他们无权分配。
其次,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最后,家和万事兴,希望你们能够协商好该笔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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