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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的情形都有什么

米粒6个月前 (10-18)普法百科538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中止诉讼的情形都有什么的观点吧。

中止诉讼的情形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的审理,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一般是六个月。但是如果遇到诉讼中止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那么,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中止诉讼的情形都有什么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对于中止诉讼的情形都有什么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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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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