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米粒6个月前 (10-19)普法百科217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的观点吧。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当我们遭受到别人的侵害时,我们不仅仅会遭受来自于身体上的侵害,而且我们的心灵也会受到相应的打击。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条件是什么?快来一起看看吧!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条件


1、要有损害的事实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精神损害事实可依据内在的精神损害、外在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财产损失来认定,有其中之一即可认定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内在的精神损害,如侵害行为导致受害人悲痛、精神忧郁甚至精神失常。外在的精神损害,即依据社会的反应来验证,如侵害行为使公众舆论或有关组织对受害人的品德、声望、信用等评价有所降低。依据间接的财产损失来验证,如公民受到侵害后,无法正常工作劳动,以致收入下降。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对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6140.html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的相关文章

哪些组织可以从事慈善财产募捐活动

哪些组织可以从事慈善财产募捐活动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网友咨询:  哪些组织可以从事慈善财产募捐活动?  律师解答:  只有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慈善募捐,如果不是慈善组织,可以通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或联合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

关于公司股东身份应如何认定

关于公司股东身份应如何认定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网友咨询:  关于公司股东身份应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1、工商登记查询。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一方反悔如何办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一方反悔如何办

一、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一方反悔如何办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分析处理: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如果反悔是不用承担责任的。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

2023年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是否可以得到帮助

2023年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是否可以得到帮助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是否可以得到帮助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有义务。但是,在离婚时,并不是双方就已经成为“陌路人”,对对方的生活没有责任和义务了。法律规定了另一方在离婚时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但是,离婚时的帮助义务是有严格条件的。首先,要是在离婚时已经存在离婚...

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犯罪行为的人是要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依法坐牢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如是特殊条件的人,就可能会减免一些刑事责任或是少受到一定刑事责任的处罚。网友咨询: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朱红娟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公司欠款能否追究法人责任

公司欠款能否追究法人责任

一、公司欠款能否追究法人责任公司欠款能追究法人责任。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