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应如何起草?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建设工程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应如何起草?的观点吧。
一、什么是工程职工内部承包?
现行法律并未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明确定义。
北京市高院有一个解答,对工程职工内部承包进行了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
实务中通常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签署的,由承包人提供支持并监督,由内部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完成承包工程的合同。
二、当下,法院如何认定工程职工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原则上,认定为有效!
比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如何认定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承包人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又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认定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关键点是:
1.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是否具备劳动或隶属关系;
2.施工单位是否为分支机构或内部职工提供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支持;
3.内部承包人可以自负盈亏,但对外以施工企业的名义展开活动,并由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
三、律师提请注意一点:
内部承包是一种企业内部经营模式革新,以具备相应资质为前提,不会对工程质量造成负面影响,故因其属于合法经营。但实践中,相关施工主体尤其要注意以内部承包为掩饰,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之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产生纠纷造成损失。
对于建设工程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应如何起草?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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