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将解约意愿明确告知卖房人,购房人需要担责吗?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中介未将解约意愿明确告知卖房人,购房人需要担责吗?的观点吧。
恒大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对购买期房都有了一些顾虑,开始考虑购买二手房。李某通过房产中介打算购买王某的某套房屋,双方签订了房产合同,约定定金为10万元,首付款50万元并于两周内缴清,尾款以贷款形式支付。同时约定,若李某不能申请到贷款,则合同终止,李某支付的定金和购房款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担责。
李某支付定金后,随即去往银行申请贷款。但办理时各大银行均以李某征信不良为由拒绝为其办理贷款,李某无法只得要求中介告知卖房人王某协商解除房产合同。中介告知王某因李某征信不良所以无法办理贷款,但未明确告知其李某打算解除合同,所以王某以为李某可以继续履行。时隔一周,王某明确得知李某欲解除合同后,认为李某未按时支付首付款已经构成违约,不欲退还定金。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产合同并返还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王某以及中介在约定的首付款支付日前均已得知李某因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在此种情况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李某已经及时要求中介告知王某协商解约事宜,且涉案房产合同中对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形约定的十分明确。因此,在本起房产合同纠纷中,李某不支付首付款不属于违约。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王某及中介之间的房产合同合法有效,且对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形有明确约定,此时李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于法有据。王某的主张与合同约定相悖,因此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对于中介未将解约意愿明确告知卖房人,购房人需要担责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