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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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运营困难,资不抵债,有大量外债时,股东们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吗?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股东虚假出资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二、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三、股东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的。
五、股东作为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的。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清算无法进行的。
八、股东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九、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的。
十、公司在注销后股东无偿接收了公司财产的。
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
十二、股东在清算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的。
律师补充: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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