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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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行政复议是有限制的,只有在法定的受案范围以内,复议机关才会受理,否则应当拒绝受理。那么,什么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
律师补充:
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什么?
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4、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对于什么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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