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买房,父母出钱,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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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帮忙出钱的不在少数,那么,等到了离婚的地步,一方觉得,“父母出资的钱,就是给我个人的”,另一方觉得,“父母出资的钱,是给夫妻双方的。”法律上该怎么算呢?
01.案例简介
佳佳和丈夫小李婚后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两个人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房产的分割,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两个人在婚后,通过贷款的方式**了一套商品房,房屋的首付是由小李的父母出资的,因为佳佳可以公积金贷款,于是就写在了佳佳个人的名下。
问题在于,两个人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对于小李父母出资的部分难以达成一致。
佳佳表示,认可“房屋虽然写在个人的名下,实际上属于二人共同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首付款虽然是小李的父母出资的,但是认为是赠与夫妻两人的;另外,由于贷款在自己的名下,因此想要房屋,减掉剩余未还贷款部分给小李房屋的对价。
但是小李认为,房屋首付部分是自己的父母支付的,是对于自己个人的赠与,不应该是共同共有,应该是按份共有的状态,而根据出资,自己的份额应该更多,因此应当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由于两人对房屋的问题争执不下,又不知道如何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于是向律师咨询。
02.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父母对子女婚后购房出资部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应该归谁所有,但是实践中法院审理却有章可循。
一般情况下,房屋以一方名义贷款的,在贷款尚未偿还完毕之前,由于与银行有贷款合同的关系,因此,一般是归贷款方享有所有权,另一方获得房屋价值的一半的对价。
那么,如果另一方想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是就没有任何希望了呢?
也不是。实践中,如果另一方想要取得房屋所有权,首先要有能力偿还所有的贷款。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了。接下来谁能获得房屋,就要看谁能更快给对方房屋的折价款了。能优先全额支付房屋价值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的,就更可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03.温馨提示
我跟当事人说,这类案子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双方会面临高额的诉讼费以及律师费,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这样对双方甚至两个家庭来说,也都是最合适的方法。
经过我反复做工作,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了财产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由律师出离婚协议,共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节省了一大笔诉讼费用。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诉讼,可能把所有的情谊都撕碎了互相指责。协议离婚之前双方在解除婚姻的情况下,没有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
离婚本身对双方来说就会有一种挫败感,如果能将心理上的伤害减到最低,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对于儿子结婚买房,父母出钱,离婚怎么分?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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