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合伙终止,合伙财产该按约定清算吗?

米粒5个月前 (11-08)普法百科177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合伙终止,合伙财产该按约定清算吗?的观点吧。

合伙终止,合伙财产该按约定清算吗?

甲、乙二人共同经营某采矿厂,2015年1月18日,甲、乙与丙、丁签订《采矿厂经营合同》,约定每人出资7.5万元,共同经营该采矿厂。合同签订后,甲、乙以该厂在某坐标内的采矿许可证作价15万元出资,丙、丁依约各以现金7.5万元出资。2016年7月25日,甲、乙二人未征得丙、丁同意将该采矿厂及采矿许可证以55万元转让给第三人,并取得相应价款。


丙、丁二人得知转让事实后,于2018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平分所得收益。庭审中查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终止后应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若有盈余,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若有亏损,则按投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争议焦点为:55万元收益是否应按约定待清算后再予分配?

我国对个人合伙仅在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作了简单的规定,对合伙终止后的财产处理也未作明确规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终止后进行清算,超出了对个人合伙的一般规定,从而导致了争议的产生。本案应严格按照约定先进行清算,然后在有盈余的前提下再予分配,理由如下:

首先,该约定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约定合伙终止后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并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合同条款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本案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否则构成违约。

其次,执行该约定符合个人合伙财产的分配原则。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因此,本案中双方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清算,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再次,执行该约定也符合双方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清算,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合伙解散后留有隐患。合伙终止后,进行清算可以增强合伙财产的“透明度”,有效避免收益被部分合伙人利用优势地位隐瞒不分配,造成合伙人再次耗时、耗力甚至进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情形发生。

同时,通过清算先偿债后分配,可厘清各合伙人对外、对内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尤其是在负债不超过现有资产的前提下,先偿债再分配能避免各合伙人内部陷入一些不必要的追偿经济纠纷中。

因此,清算能使各合伙人对各自获得的利润和负担义务有正确的认识,更有利于化解各合伙人之间在合伙终止后产生的经济纠纷。而在有约定的前提下仍直接进行分配,与合同约定的初衷相悖。

最后,该约定实际履行受阻后有救济途径,不会成为阻碍合伙人实现自己权益的“挡路石”。法律没有对个人合伙规定清算程序,也没有规定一方不履行导致清算不能的救济途径,而是否参照合伙企业法中的相关规定也无法律依据可循。因此,如果约定清算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合伙人不予配合,就有可能导致请求分配收益的一方很难实现自己的权益。

合伙协议是约束各合伙人的内部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一方要求清算,而另一方不进行清算的,请求清算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对合伙资产进行清算,并承担违约责任。一旦清算完成,再按约定进行分配。


对于合伙终止,合伙财产该按约定清算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8862.html

“合伙终止,合伙财产该按约定清算吗?” 的相关文章

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抓人拘留

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抓人拘留

一、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抓人拘留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但是并不是当天就抓。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人进行借贷,这个时候是可以规定留置物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留置以及合法占有的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物一般都是动产。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四川力铮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解答:债务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取回留置物:一是主合同有约定,即债权...

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

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

一、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越位代诉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越位代诉

一、欠债不还是否可以越位代诉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一、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借贷关系,提供财产做质押的人叫做出质人,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一、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