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米粒5个月前 (11-13)普法百科365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的观点吧。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公司需要由人来设立,设立的人就是发起人。设立公司要按照规定进行,不论公司成立与否,发起人都可能要承担责任,其中就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公司发起人的连带责任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如下:

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高管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有:

1、股东撤回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协助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无法清偿公司债务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9135.html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的相关文章

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很多人了解到关于转让的债权必须有可让与性。而一般合同应按无效处理,并将不得转让债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处理。网友咨询: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律师解答:以下债权不能转让,具体包括:(1) 依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等,此类债权是建立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之上的...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吗?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吗?

涉外合同签订完以后,由于其特殊性,所以合同当事人为了便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有选择的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那么涉外合同可否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网友咨询: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吗?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之一即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法律适用由...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宣告失踪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  网友咨询: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

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

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

成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人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要载明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等的内容,而合伙人是可以退伙的,退伙要处理债务问题,那么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怎样何承担?网友咨询: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律师解答:合伙人退伙时,如果进行了结算的,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未结算的,只对退伙前产生的...

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吗

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吗

在我国农村中,对于土地性质是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对于农村土地承包行为来说,法律中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网友咨询: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吗律师解答: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的。承包方可以...

什么债权不可以作为担保

什么债权不可以作为担保

一、什么债权不可以作为担保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的;2、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没有偿还贷款能力的人作为担保人的;3、政府法人作为担保人的;4、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担保人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