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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立了居住权还能买卖吗

米粒5个月前 (11-13)普法百科69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房子设立了居住权还能买卖吗的观点吧。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还能买卖吗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网友咨询: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还能买卖吗?

  律师解答:

  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但是卖房人应当告知买房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居住权的存在让房产交易变得更为复杂,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一旦存在居住权,即便买到了房子,也未必能住在其中。

  律师补充:

  居住权的客体应为住宅,而住宅是指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商品房、经适房、限竞房、两限房、共有产权房及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等,对于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能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有针对性制作合同。以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应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

  居住权主要是解决赡养、扶养等特定对象之间的居住困难问题,设立居住权目的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即人人能有房屋用于居住且能长期使用。确立居住权制度是为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以裨益于为公租房及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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